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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80后”无业男子非法持有毒品获刑
发布时间:2012-06-26 14:49:19


     光明网讯(通讯员 夏娴 钟蕾)   因非法持有毒品18.42克,一80后无业男子领受刑罚。近日,江西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一审判处康文武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2年3月1日晚,巡逻民警在九江市浔阳区梅绽坡附近巡逻时,发现康文武行为异常,遂上前对其进行盘问。康文武神色慌张,转身便跑,民警随即将其控制并从其携带的背包里当场搜出4小包经鉴定含甲基苯丙胺成分的物质,共重18.42克。

    法院认为,康文武无视国家法律,非法持有毒品甲基苯丙胺18.42克,其非法持有毒品罪罪名成立。康文武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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