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男子工业园门口交易毒品被抓获刑
发布时间:2012-06-26 16:26:52


     光明网讯(通讯员 高胜敏)   为逃避警方打击,故意选在城郊工业园门口进行毒品交易,不想警方早已布下“天罗地网”,当场将交易双方擒获。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孙某管制两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1年11月16日,孙某与吴林笠通过电话联系后,约好进行毒品交易。为逃避警方打击,两人故意将交易地点选在宜春市的郊区某医药工业园侧门口。下午6时许,被告人孙某携带22.896克毒品K粉(氯胺酮)来到约定地点,将毒品卖给吴某,得款1600元。然而两人的毒品交易早已被警方布控,孙某刚收完钱便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贩卖少量毒品,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孙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情结和社会危害,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