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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真情协调 化解拆迁难题
发布时间:2012-06-26 16:50:57
光明网讯 (通讯员 张国平)
端午节前夕,广西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坚持和谐拆迁的理念,成功协调执结了一起行政拆迁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阳某是桂林市秀峰区东安街的一户居民,2011年,为了促进辖区的经济发展,秀峰区人民政府对东安路一段进行道路改建工程,杨某所在的居民小组的房屋都在道路改建工程的拆迁范围内,政府经过与大多数村民协商后均达成了搬迁协议,并均已搬迁完毕。但是阳某由于不满意政府给予的拆迁补偿,一直没有与政府达成拆迁协议。为此秀峰区人民政府于2012年2月向桂林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申请裁决,市房屋拆迁办审查后下发了拆迁裁定书。但是,接到搬迁裁定书后,阳某仍然拒不履行,还多次与上门的政府工作人员发生冲突,谩骂、威胁政府工作人员,造成及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无奈之下,秀峰区人民政府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秀峰区法院接案后,院领导高度重视,院长张德生亲自挂帅,成立了强拆工作小组,由分管执行工作的黄日新副院长与执行局局长张国平担任副组长,迅速召开了案情分析会,认真地研究案情,由于被执行人阳某家中有年迈的老人和正在读小学的小孩子,不宜采取过激的措施进行强拆,工作小组本着和谐拆迁的理念,从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两面入手开展工作: 一方面,张院长积极与区政府沟通、协商,建议区政府考虑阳某的实际情况,适当的提高对阳某的拆迁补助,另一方面,法院派出了3个工作小组做被执行人的工作,执行法官们不辞辛劳,加班加点,冒着炎炎烈日连续一个礼拜上门对阳某及其家人进行法制宣传与说服教育工作,法官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设身处地的从被执行人的角度出发,向被执行人释法说理。逐渐解开了被执行人的心结,化解了其对政府的敌视情绪。 同时,经过院领导的积极沟通,区政府也同意提高对阳某的拆迁补偿。在法官们的不懈努力下,阳某终于同意了政府的拆迁方案,并于端午节的前一天与政府签订了拆迁协议。至此,一起可能引发恶性事件的行政拆迁案得到圆满的解决。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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