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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境内铁路法院检察院移交签字仪式举行
发布时间:2012-06-27 11:11:03


辽宁境内铁路法院检察院移交签字仪式在沈阳举行。
     光明网讯   6月21日下午,辽宁省铁路法院、检察院移交签字仪式在沈阳举行,标志着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检察分院,以及所属的辽宁省境内沈阳、大连、锦州、丹东铁路运输法院和铁路运输检察院正式移交地方实行属地管理。

    据辽宁法院网报道,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宏章,辽宁省副省长谭作钧,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振华,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声,沈阳铁路局局长王占柱,局党委书记张国敏出席了当天的签字仪式。沈阳铁路局局长王占柱分别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振华、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声在移交协议书上签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铁道部相关领导参加了签字仪式。签字仪式由辽宁省副省长谭作钧主持。

    苏宏章在签字仪式上指出,几十年来,沈阳铁路检法机关在确保铁路畅通,维护铁路治安秩序,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实行铁路运输法检两院管理体制改革,将铁路运输法检两院与铁路运输企业全部分离,一次性整体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实行属地管理,是中央司法体制改革和国家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

    苏宏章要求,辽宁省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和省委、铁道部的要求,坚决落实协议内容,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努力为促进我省铁路运输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铁路法院、检察院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完善工作协调机制,积极探索在新体制、新机制下开展审判、检察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努力为铁路事业的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为辽宁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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