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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秀英诉安阳市人民政府履行职责并赔偿
发布时间:2012-06-28 09:26:18
常秀英诉安阳市人民政府履行职责并赔偿
案由:
行政诉讼 开庭时间:2010-11-15 14:30 开庭地点:安阳中院第三审判庭 基本案情: 2010年5月14日,常秀英向安阳市人民政府邮寄了国家赔偿申请书,安阳市人民政府至今未作书面答复。常秀英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安阳市人民政府履行职责并赔偿。 来源:
河南法院视频台
责任编辑:
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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