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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最美”法官
作者:韩锡艳   发布时间:2012-06-28 11:10:00


    最近一段时间,如果大家留意新闻媒体和网络的话,会发现在我们社会上出现了一种“最美”现象:“最美司机”吴斌,在高速路上被突如其来的铁块袭击,强忍着肝脏被击碎、三根肋骨被撞断的剧痛,在76秒钟内完成换挡、刹车、打开双闪灯等一系列安全操作,并用仅存的气力疏散乘客,确保了车上乘客安然无恙;“最美教师”张莉丽,在危急时刻,面对失控的客车,奋力推开学生,自己被卷入车底,造成全身多处骨折,双腿高位截肢。还有三次勇闯火海、排除危险被烈火烧伤的的最美战士高铁成,在特大自然灾害中让同学踩着自己逃生,却被山洪冲走的最美女孩梁春霞,以及最美的哥、最美妈妈、最美路人等等。

    这些“最美”现象有一个共同点,他们都是普普通通的平凡人,和我们一样有血有肉有情感,生气时也会闹情绪,想家时也会流眼泪。他们身上最大的闪光点,就是始终心怀责任、与人为善,爱家人、爱学生、爱同事,爱岗敬业、踏实认真地对待工作,在危急关头,他们挺身而出,用生命诠释了爱心和责任。正如“最美司机”吴斌的姐姐说了一句话:他一生都很平凡,却在最后一刻做出了伟大的事。

    作为一名法院工作者,我同样被这种精神震憾。我在想,我们该如何学习这种宝贵的“最美精神”,做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

  首先,我们应学习他们强烈的爱岗精神。爱岗,是人之为人的本份,是文明社会的基础,是先进文化的精髓,是人民法官伸张正义、维护公平、惩恶扬善的根本。因为,对法律的爱可以产生强大的人格力量和法治威信。选择是一种承诺,选择是一种在践行承诺中无怨无悔的幸福。作为法官,既然投身法律职业,就应怀抱神圣的法律情感,像最美教师和最美司机一样,尊重自己所选择的岗位、具备最起码的职业操守、拥有最基本的人际善意、认真履行对服务对象应该有的责任。其实,对我们每一个职场人来说,这些都是退无可退的“职业”底线,亦是我们所有人都应该遵守的一种规则,法律人更该如此。如果我们能把每一名当事人的小事当作天大的事情,及时合法作出处理,那还有什么样的社会矛盾不能解开。倘若人人都能像吴斌一样,对得起自己的职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可以问心无愧,相信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准必将向前迈进一大步。到那时,受益的必将是我们每一个人。

  其次,我们应学习他们崇高的职业素养。现代社会,职业素养是立身之本。职业素养包括知识、品德、精神和技能,缺少其中任何一项,便不可能干好本职工作。最美教师张丽莉之所以在最危险的时候挺身而出舍己救人,迸发出令人感动的人格力量,在于长期的师德修养,最美司机吴斌于76秒完成人生最美画面,也是如此。英雄,显于一时,但积累在终生。作为一名法官,学习“最美精神”,我们就应像她们一样,在“职业”的意义上做到了极致,讲课成为精品课,开车开出安全车,办案办成经得起社会、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不让公平正义蒙羞,不让法律信仰降低,不让人民群众失望。法律职业是辛苦的,但也是神圣的,来不得半点马虎和不敬,绝不允许掺杂使假,绝不允许案件成为“次品”或错案,否则,就是对法律职业的亵渎!

  最后,我们应学习他们充分尊重和敬畏他人生命的博大情怀,增强人民法官的道德自觉。“最美精神”的体现者——刑事法官面对的是当事人的生命和自由,商事、民事、行政、执行等,这些是当事人的各项基本权利保障。权利是什么?它不是权势,也不是人情,更不是关系,它是人在社会中应该得到的价值回报,是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而我们便是这比生命更重要的社会关系的保障者。所以,我们必须在自己的法律工作中充分尊重和保障这种权利,敬畏法律,敬重每一位走进法庭的当事人,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党负责。时刻不忘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把它视为法律之生命。用每一次司法行动,用最严谨的法律程序,用最优秀的判决和执行去让当事人满意,让他们切身体会到法律的正义和温暖,相信法律、遵守法律,敬仰法律。

  “上善若水,大爱无边”,虽然从事的行业不同,但人类之崇高精神是相通的,法律同样需要这种“最美”的点亮,我们期待新的伟大时代必将涌现更多像尚秀云、陈燕萍、詹红荔那样的优秀法官!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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