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耄耋老太出门散步 被狗吓倒获赔三千
发布时间:2012-06-28 14:11:24


     光明网讯 (通讯员 梁小云 孙东东)   李某是一位年过八旬的老太太,平时就喜欢饭后在自家门口散步,可是这天却被邻居家的小狗吓倒,住进了医院。为此,两家人还因为医药费闹上了法庭。6月27日,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小狗主人张某赔偿老太太医疗费及陪护等费用3000余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李某、张某两家系邻居。2010年11月19日下午,张家饲养的狗从家里跑出来,向正在散步的李老太太跑去汪汪大叫,李某受惊摔倒在地。李某被诊断为:腰背部软组织挫伤,经过住院治疗17天,花费医疗费3140.27元,住院期间陪护二人。后双方对此事协商未果,形成纠纷,告上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未对其饲养的狗采取安全措施,放任其自行出户,造成李老太太受惊吓后摔倒,腰背部软组织挫伤的后果,两者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张某应对其饲养的狗给老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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