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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盗打电话充Q币获刑
发布时间:2012-06-29 14:34:24
光明网讯(通讯员 廖华英)
一男子受同学之邀盗打电话充值Q币,半年后主动自首获缓刑。2012年6月29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审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
法院查明,2011年8月份,被告人黄某受同学熊某(已判刑)邀请从广东惠州来到江西萍乡与熊某会合,并从熊某处学会了用接线机在电信公司的交接箱上盗打电话充值Q币的方法。2011年8月17日至9月21日期间,被告人黄某伙同熊某、熊某某、杨某(均已判刑)、马某等(均在逃)在江西省新余市、萍乡市、樟树市、丰城市等地利用接线机盗打电话,为多个QQ帐号充值Q币,共计充值15000余元。2012年4月18日,被告人黄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伙同他人以牟利为目的,盗接通信线路使用,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黄某系从犯,且具有自首情节,应当减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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