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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老不尊致子恨 起诉赡养上法庭
发布时间:2012-07-02 16:15:14


     光明网讯 (通讯员 梅良琪)   父亲为老不尊让儿子觉得很没面子,故而中断了赡养费用。7月2日,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法院东升法庭当庭调解了一对父子积怨颇深的赡养案件。

    徐老汉是彭泽县浩山乡梅岭村人,今年65岁。由于老伴去世较早,徐老汉好不容易又当爹又当妈地将两个儿子抚养成人。

    至两个儿子成家立户后,徐老汉认为自己现在该享享清福了,于是召集两个儿子商量解决其赡养问题。很快父子仨达成一致意见:自2010年起,两个儿子每年分别给付赡养费2000元、大米200斤、食油15斤。

    协议达成后,大儿子每年均按协议实际履行。小儿子在第一年给付后,拒绝继续履行协议。为此,徐老汉将小儿子起诉到法庭。

    在法庭上,小儿子直言不讳地说,其并不是不赡养父亲,而是其父亲的所作所为深深地伤害了他。其一,其父亲尚有部分劳动能力,不劳动倒也罢了,但每周要去县城休闲按摩一次;其二,其父亲几乎每天在家都要播放黄色录像,并将县城买回的黄碟反复播放。其父亲的这些行为,不仅对村中的未成年人造成了不良的影响,而且导致了村民对他们一家的不良评价,使得儿子抬不起头做人。

    了解积怨的缘由后,东升法庭法官当即指出了徐老汉的过错,徐老汉亦低下了惭愧的头,并表示今后一定要为老自尊。在法庭的协调下,且看到父亲已有悔意,小儿子原谅了父亲,并表示愿意按此前的赡养协议继续履行赡养义务。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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