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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一12岁女孩赴初识男孩家中过夜遭强奸报案
发布时间:2012-07-02 16:45:29


    男子陈今年16岁,女孩刘才12岁。今年6月2日晚上8时,太原漪汾公园内,陈低头玩手机时,不小心撞倒了女孩刘。

  “其实就是个巧合,女孩当时没怪我,我们就聊了起来。”男子陈称,因为此次偶遇,两人聊了会儿天成了朋友。从晚上8时到11时,陈与刘一直在公园内聊天。此后,陈向刘发出了邀请,“去我家里坐坐吧。”

  当晚,涉世不深的女孩刘在陈家过夜。凌晨时分,陈突然凶神恶煞地扑向了刘。刘虽然一再抵抗,但依旧没有改变被陈强奸的命运。第二天清早,陈将刘送回家,并威胁其不准将此事说出去。架不住陈的威胁,胆小的刘选择了沉默。

  6月4日下午,陈通过QQ再次找到刘。一番威逼利诱后,怕被陈报复的刘再次选择妥协。在陈的暂住地,女孩刘再一次被强奸。这一次,她终于选择不再沉默。6月5日,刘向警方报案。当日,陈便被警方抓获。对于多次强奸刘的犯罪事实,陈供认不讳。

  “她胆子太小了,我一吓唬她,她就乖乖听话了。”被警方抓获后,陈说。

  因涉嫌强奸罪,陈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来源: 山西晚报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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