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执行工作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樟树法院戴“有色眼镜”甄别“老赖”
发布时间:2012-07-04 17:10:36


     光明网讯 (通讯员 邓育军 吴虎华)   当前“执行难”已经严重影响了法院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当事人在花费了大量精力、财力的情况下,最后得到的却是一纸空文。根据形形色色的被执行,有真穷的也有伪装贫困的逃避执行的,为此,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戴上“有色眼镜”进行甄别,叫“老赖”无处遁形,取得良好执行效果。

    根据被执行人的消费水平、工作状态、家庭状况等因素,被执行人在“有色眼镜”前分为三类群体:一是具备履行能力无履行诚意的人;二是具备履行诚意而无履行能力的人;三是既无履行能力又无履行诚意的人。根据甄别出来的三类群体,逐一采取不同执行措施,对第一类群体采取强制执行手段,包括罚款、拘留等,促使其履行义务。对第二类群体采取各种积极手段,促使双方当事人能够达成执行和解。将第三类群体列为关注对象,利用基层组织等其它手段时刻关注其财产状况。同时,对生活确实困难、而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的执行申请人提供帮助,通过严格的程序,提请救助,以帮助其解决燃眉之急。

    在“有色眼镜”的帮助下,樟树法院的执行工作取得了巨大突破,执结率由去年的75.92%上升至今年上半年的88.63%,执行和解率达到55.73%。目前,“有色眼镜”看被执行人已经成为樟树法院执行法官的独有法宝,执行工作受到市委政府的高度赞赏,也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 王丹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