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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琐事发生争吵 少女杀死亲姑姑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07-05 10:20:44


     光明网讯(通讯员 高峰)   一90后少女,因与其姑姑为琐事发生争吵,用回风炉铁盖甩打姑姑时不料致其死亡。近日,云南镇雄县人民法院对该案公开宣判,以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

    王仕碧与被告人王桂艳之父系兄妹,王桂艳自幼与其祖父母及王仕碧等人生活。2012年2月11日,王仕碧与王桂艳为琐事发生争吵,王仕碧便拿东西甩打王桂艳,王桂艳遂捡起回风炉的铁盖甩打在王仕碧头部。事后,王仕碧经送镇雄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镇雄县公安局法医鉴定,王仕碧系被钝器打击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

    2012年3月1日下午,王桂艳到永康市公安局象珠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桂艳与其姑姑王仕碧为琐事发生纠纷后,不能冷静处理,故意甩炉盖伤害王仕碧身体,致王仕碧死亡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犯罪后,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对其减轻处罚。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且被害者有一定过错,也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据此,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七第一款的规定,作出了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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