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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老板利用高额利息诱骗150余万元获刑
发布时间:2012-07-05 10:53:58


     光明网讯(通讯员 肖钰娟 李磊)   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以借款为名,安徽省泾县一女老板陈某在两的时间里疯狂诈骗,先后骗取32人现金共计157.53万元。7月3日,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4月至2009年7月,被告人陈某在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故意隐瞒自己的履行能力,编造各种借口向他人借款,其将借款并未用于电脑店的资金周转,而是以“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还其欠下的公共债务、利息及用于家庭生活。2009年7月底,陈某为逃避众多被害人索债,与丈夫一起外出逃匿。2011年12月,陈某被西安警方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庭审中自愿认罪,依法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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