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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受好评
发布时间:2012-07-06 14:55:05
光明网讯 (通讯员 唐玉香)
7月5日,广西省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检查组一行到兴安法院检查“妇女儿童维权岗”的工作情况。检查组先后到兴安法院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刑庭、执行局和两个派出法庭检查妇女儿童维权岗的运行情况,兴安县法院的“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受到了中院检查组的一致好评。
今年以来,兴安法院高度重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妇女儿童维权撑起了一片晴空。 一是建章立制完善机构,夯实妇女儿童维权基础。兴安法院与县妇联共同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构建维权联动机制,完善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宗旨、工作职责、工作制度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建立妇女儿童维权长效机制。 二是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帮扶妇女儿童弱势视群体。对于经济困难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需要特殊保护的妇女儿童,依法减、缓、免其诉讼费用,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和生活帮扶。 三是整合审判资源,发挥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的优势。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开启诉讼绿色通道,指派立案庭、审判庭、执行庭的维权合议庭专门负责,切实做到优先受理、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四是坚持调解优先,强化调解联动机制功效。对离婚案件、抚养费案件,涉及女职工的劳动争议纠纷或其他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充分发挥调解联动机制功效,深入社区与联动单位共同开展诉前调解和审前调解,通过释法明理教育说服真正促成案结事了,减少当事人诉累,及时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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