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执行工作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吉安县法院执行法官用真心拆除“隔心墙”
发布时间:2012-07-09 14:12:16


     光明网讯 (通讯员 袁夏光 王国强)   “这墙是执行法官用真心拆除的,拆的不是墙,是我们两家多年的隔阂”。近日,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被执行人主动拆除了两家房屋之间的围墙。

    刘某与周某系多年邻居,两家一直和睦相处,关系十分融洽。2010年,周某在其原老屋土地上进行房屋重建,在重建过程中,未与刘某商量将两家之间的路面通道用围墙堵住,严重影响刘某一家的出行、采光、通风和排水。刘某多次与周某交涉,要求周某将围墙拆除,被告置之不理。两家关系也骤然降至冰点,互不往来。刘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周某拆除所建围墙。

    经法院调解,周某同意在2012年3月31日之前自行拆除围墙。然到期后,周某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拆除围墙。刘某遂于2012年4月24日向法院申请执行。

    承办该案的执行法官认为如强制执行势必加剧恶化两家的关系,易形成社会不和谐因素。执行法官遂多次前往周某家中,从“情、理、法”各方面对周某及其家属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并邀请司法协理员、村委会干部从中进行调解。在执行法官的感召下,周某一家最终被打动了,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拆除了隔阂两家多年的围墙。两家又迎来了久违的欢声笑语,也有了文章开头刘某激动的心声。



责任编辑: 王丹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