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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身陷传销窝点使十元钱脱虎口
发布时间:2012-07-09 14:30:07


     光明网讯(通讯员 胡玉兰 刘媛)   好友以打工为名将其骗至南昌,到达后才发现被骗入传销窝点,他急中生智,依靠三张人民币脱离险境。2012年6月29日,江西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黄某、秦某、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2年3月10日,被告人黄某以要被害人赖某前往南昌打工为名,将赖某骗至本市红谷滩新区红角洲红岭花园一传销窝点内,黄某伙同被告人秦某、唐某采取没收手机、扣押行李、授意其他人员24小时轮流监视控制、防止其靠近窗户求救等方式限制赖某人身自由。同年3月17日,赖某将写有求救信息的3张10元人民币,从窗口抛出求救。次日,被告人黄某、秦某、唐某被公安人员抓获。至此赖某被被告人黄某、秦某、唐某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达9日之久。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秦某、唐某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被告人黄某、秦某、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且庭审中自愿认罪,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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