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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业男子寻衅滋事遭判刑
发布时间:2012-07-10 10:31:46
光明网讯(通讯员 汪锦修 马俊峰)
小伙二十有三,未在校读书亦无正当职业,空有一身蛮力,却只会打架斗殴惹是生非。7月6日,江西余江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10个月和6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
年轻且有一副好身板的被告人,喜好在街上闲逛。如果仅仅是闲逛到也不打紧,他凭着自己有一身蛮力,极不安分守己,四处惹是生非,走在大街上见到看不惯的事要管一管,看到碍眼的人要惹一惹,行为可谓轻狂。2011年1月15日因殴打他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5日。 2010年8月上旬某晚,时针已指过22时,被告人却还在街上闲逛,当他走到某皮鞋店附近时,突然看到有人骑摩托车带了其以前认识的几个女孩,便冲上去叫停了车子,随即挥拳对摩托车手艾某就是一阵狠打。与艾某同行骑另一辆摩托车的被害人吴某(另案处理)见状,上前欲制止被告的暴行,并用当地方言“你怎么这么老作(觉得很了不起的意思)”教训被告,却招来了被告的不依不饶。双方由发生口角,发展到被告持弹簧刀与吴某和随后卷入的吴某某等人对持,并激化为相互斗殴,二吴等人持钢管等打被告,被告则持弹簧刀朝二吴等人乱杀,最终导致被告被二吴等人打伤,吴某被被告持弹簧刀杀伤的两败俱伤的结果。经鉴定,被告伤情为重伤乙级,吴某的伤情为轻伤甲级。 去年2月初的一个晚上,时间已经11点了,被告人与刘某(刚满16周岁)等人酒后途径某超市门口,看到被害人王某、毛某、齐某等人正在路边等车,无缘无故被告走上前去,嘴里冒出一句挑衅的话:“想打架吗?”三被害人还没反应过来,就被被告等人一阵殴打。就在王某因被打跑出数百米远,被告等人仍不放过,不但继续追打王某,还持菜刀劈伤王某的背部。 就在殴打了王某、毛某、齐某等人,被告还沉浸在胜利的亢奋之中不久,谢某等另一伙被害人倒霉的被张某等碰到,被告、刘某等人不分青红皂白上去对谢某就是一阵殴打,并持菜刀将谢某左脸砍伤。经鉴定,王某右锁骨骨折,伤情为轻伤甲级、背部被砍伤,伤情为轻伤乙级,综合评定为轻伤甲级;谢某脸部伤情为轻微伤甲级。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害人王某、吴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其因受伤害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赔偿调解协议。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伙同他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其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甲级,其行为又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有数罪,应数罪并罚,遂作出了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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