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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侦破公安部督办非法经营黄金期货案
作者:王颖 王敬德   发布时间:2012-07-11 10:09:18


    7月9日,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对外通报,经过周密侦查,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徐州市公安局经侦部门于3月9日对李某、柳某、肖某等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成功侦破一起部督非法经营黄金期货大案。

  目前,12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并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他们是谁?

  发展客户4万多人,非法交易额达8000余亿元

  今年3月,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省公安厅转发公安部督办“8·31”专案线索:2009年4月以来,以郭某 (男,41岁,香港居民,原籍浙江)为首的家族式犯罪团伙,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以某香港集团有限公司、某黄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名义,向全国各地发展公司代理和个人代理6000多个,以电话营销方式招揽客户炒黄金期货,向全国31个省市区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发展客户4万多人,通过其设立的网络黄金交易平台进行“伦敦金”等非法黄金期货交易,累计收取客户保证金约15亿元,非法交易额达8000余亿元,非法获利近10亿元。

  其中,徐州李某、柳某等人于2010年1月成立徐州市万博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非法代理徐州地区的中天黄金期货交易。

  他们怎么获利?

  根据客户多少和交易量,每手获取60至70美元的返佣

  据查,郭某等人以某香港集团有限公司和某黄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名义在境内发展代理商,代理商负责发展境内客户。客户在与某香港集团有限公司或某黄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签订《客户交易协议书》后,将资金转入郭某等人控制的境内个人账户,便可获得客户编号和交易密码,在交易系统内得到相应的保证金,通过交易软件登录某香港集团有限公司的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根据交易规则,每100盎司黄金为一手,客户每交易一手需缴纳1000美元保证金,按目前黄金价格计算,放大的杠杆比率大于100倍。客户交易的最小单位是0.1手,且必须为0.1手的整数倍;交易时间是每周一上午8时至周六上午6时,每天进行盈亏结算,金额自动从保证金中扣划;当交易亏损导致保证金不足又未能及时追加的,将被强制平仓;客户可以进行买涨买跌操作,每交易一手需缴纳100美元的佣金和手续费。

  代理商则根据发展客户的多少和交易量的大小,每手从某香港集团有限公司获取60至70美元不等的返佣。自2009年至2012年2月,徐州市某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非法经营黄金期货交易收取佣金 (非法获利)5000余万元,涉及非法经营额达300余亿元。

  ■相关链接

  仅上海黄金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

  是合法黄金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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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警察网-人民公安报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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