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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通知:证券期货市场监管费标准降低50%
作者:胡建辉   发布时间:2012-07-16 14:28:24


    法制网北京7月16日讯 记者胡建辉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近日发出《关于降低证券、期货市场监管费收费标准等问题的通知》,收费标准降幅高达50%。

  《通知》规定,股票市场证券交易监管费由按年交易额的0.04‰收取,降为按年交易额的0.02‰收取,对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免收此费用;对各期货交易所收取的期货市场监管费由按年交易额的0.002‰收取,降为按年交易额的0.001‰收取。

  《通知》要求,收费单位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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