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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法院首开民事观摩庭提升审判质效
发布时间:2012-07-24 16:34:19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雅芳 刘贺举)   为将庭审评查活动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活动推向深入,6月20日下午3时,河南省襄城县法院首开民事观摩庭。

    襄城县法院制定实施方案,成立8个工作小组,相关人员各司其职,经过精密筹备后,3号审判庭公开审理了张某诉漯河市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此案由襄城县法院副院长唐国建担任审判长,全院部门正职及部分干警参加了庭审观摩活动。此次活动还邀请了公安交警部门、保险公司人员、乡政府领导、律师等15人参加旁听。

    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敲响,审判长开始审理案件,有条不紊地驾驭庭审程序,根据案情有效合理归纳三个争议焦点:1、侵权事实是否存在;2、原告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支持;3、责任如何承担。原、被告围绕争议焦点,提供证据,充分发表各自意见。整个庭审过程历时一小时三十分钟,合议庭成员、书记员以及值庭法警着装规范、仪表庄重、举止得当,从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到庭审结束,做到了程序组织到位、用语规范精当、争点把握准确、节奏有条不紊。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占民事审判比重较大,且呈逐年上升的态势,审判实践中亦不断涌现出新情况、新问题,致使在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经常出现不统一的情形,所以,此类纠纷一直是民事审判工作的热点、难点之一。这次庭审观摩活动是我院开展“庭审评查活动”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所选取的案件亦具有典型性、代表性。通过庭审观摩和庭后评议,旁听者和评分者一致认为,公开开庭审理是检验法官业务素质高低的重要标志,亦是树立法院司法权威的重要途径,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的有效形式。该案庭审归纳争议焦点合理合法,有效引导了整个案件审理,确保了庭审活动圆满成功。合议庭应对突发状况沉着,规范的庭审活动为正确裁判奠定了成功的基础,亦充分展现出法官良好的庭审驾驭能力和内外兼修的精神风貌,达到了观摩的效果,体现了观摩的意义,对今后的民事审判工作具有促进作用,收获颇大、令人满意。

    此次民事庭审观摩活动的开展,丰富了法官庭审知识,提升了法官庭审技能,规范了庭审秩序,提高了干警业务能力,进一步促进了该院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的全面提升,全院形成了团结、紧张、严肃、灵活的审判作风和工作氛围。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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