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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中学生争当“老大”引发群殴
发布时间:2012-07-24 10:11:06
光明网讯(通讯员 肖祥君 朱纯莉)
近日,重庆荣昌县法院审理一起中学生为争当“老大”,打架斗殴致伤的案件,在法官的劝导下,该案以调解方式结案,被告方家长及学校联合赔场原告方8000元。
2011年10月一天,荣昌某中学高二住校生“粟老大”与“李老大”因排队用早餐引发口角,相约课后在学校后山解决“问题”。当日中午1时30分左右,“粟老大”、“李老大”分别邀约了校内的付某、魏某等100余人来到学校的后山进行“谈判”,因言语不和,双方发生抓扯。后经检查,“栗老大”伤得最重。事件发生后,针对“粟老大”的受伤赔偿问题,该校先后四次组织调解未果。 今年5月17日,“粟老大”诉讼至荣昌法院,要求付某、魏某及其家长、学校等33名被告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6000元。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参与此次事件的学生家长均在外务工,小孩由公公婆婆代养,且大部分同学迷恋网络游戏,便首先明确了学校、“粟老大”、“李老大”等同学各自的责任份额,并呼吁责任家长和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多关心、多交流,教育他们远离网络暴力游戏,既要把孩子培养成“才”,也要把孩子培养成“人”。听了承办法官的劝说,被告方家长对立的情绪开始缓和,表示愿意接受调解。“粟老大”的父亲见状也表示愿意在赔偿金额上作出一些让步。校方也承认在管理上存在一定的纰漏,愿意承担一部分的赔偿责任,随后双方到庭兑付赔偿款8000元。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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