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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鬼”操作ATM机不成功 砖头砸毁机器获刑
发布时间:2012-07-24 15:47:51
光明网讯 (讯员 刘蕊)
在ATM取款机上大做文章,实施犯罪的行为屡见不鲜,但酒后冲ATM机发酒疯的事情却令人发指。被告人冯某酒后操作ATM机不成功,为泄愤用拳、砖头砸ATM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2年2月29日晚8点多,被告人冯某酒后到中国农业银行永乐店分理处门前的ATM机上准备给朋友汇款。前两次用卡内余额转账均未成功,第三次冯某尝试将现金存入卡内再给朋友转账,结果仍未成功,更让冯某“忍受不了”的是,自己的银行卡怎么也取不出来了。冯某一怒之下用拳猛砸取款机屏幕,之后更是从地上捡起一块砖头向屏幕砸去,造成自动存取款机前面罩及前LCD触摸屏砸毁,经鉴定银行损失价值人民币1.7万余元。冯某的举动引起银行保安的注意,当场将其抓获。 冯某称,自己多次操作都不成功,很有可能是因为自己酒后操作失误,当时ATM机上出现了两行字,但是自己酒喝的太多了也没有看清楚,现在想想十分后悔。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冯某无视国法,故意毁损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冯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当庭认罪悔罪,且已赔偿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综上,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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