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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利法院推行“院长经理定期会见”制度
发布时间:2012-07-25 10:30:13


     光明网讯(通讯员 卢致远 )   今年以来,河南省吉利区法院积极推行“院长经理定期会见”制度,构建了法院与企业对接的有效平台,使服务企业制度化、长期化、规范化,取得明显成效。

     通过召开座谈会、建立手机短信平台等方式,及时与企业经理进行沟通,企业经理把经营中的法律问题向法院反馈,增强法院服务企业的针对性、实效性。法院组织经验丰富的法官到企业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巡回开庭,把法律知识送到车间、普及到职工。法院和企业之间定期交流涉企法律资料;当企业有法律疑问时,法院组建纠纷案件服务团,提供法律意见;邀请企业专家组成的人民陪审团参与专业案件陪审。召开座谈会,邀请企业职工旁听案件审理,参加法院开放日等活动,定期征求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升法院司法为民能力。

    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结、快执,降低企业的诉讼成本,提高诉讼实效,确保企业正常经营。建立调解协调机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力争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派驻“企业服务官”,成立企业社会法庭,坚持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企业内部,注重维护企业形象。

    截至6月底,吉利区法院已与辖区十家企业建立了“院长经理定期会见”制度,先后召开企业经理座谈会12次,巡回开庭14个,举办法制讲座15场次,提起司法建议5件,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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