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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财保公司与张敦广等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发布时间:2012-07-25 09:56:36
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与张敦广等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由:
上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中心支公司与被上诉人张敦广、原审被告李意清、张存福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开庭时间:2012-06-06 08:30 开庭地点:二号审判庭 基本案情: 张敦广驾驶摩托车与李意清驾驶的豫JK9818号面包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张敦广受伤。原审判决太平洋财险赔偿张敦广损失29496.07元,太平洋财险不服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改判其承担18896.91元的赔偿责任。 来源:
河南法院视频台
责任编辑:
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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