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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中院帮助未成年缓刑犯重返校园
发布时间:2012-07-26 09:06:14


    光明网讯(通讯员 覃金平 韦绍航)  7月24日,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在宜州市人民法院对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二审公开宣判,并和宜州市人民法院召开未成年犯帮教、安置座谈会,同时还邀请了人大、政协、妇联、学校的部门领导及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此次帮教安置的对象是两名未成年犯,根据我国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河池中院考虑到两未成年犯均因未成年个人意志力不够坚定,在他人怂恿下一时糊涂犯下错误,且两人悔罪态度好,都希望得到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因此积极对两未成年犯开展帮教和安置工作。其原学校也考虑到犯罪前两人均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良好,是班干部、特长生,现愿意接收安置两未成年犯回校继续学业。据了解,这次帮教并安置未成年犯回校继续学业在河池市尚属首例,该校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也赢得了两少年及其家长的感激和人们的赞颂。

    座谈会上,在场的法官以及人大、政协、妇联、学校的部门领导及代表纷纷对两未成年犯进行了殷殷教导并表达了深切期盼,嘱咐他们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要痛定思痛、吸取教训,以积极的心态投入到学习生活中,早日从犯罪的阴霾中走出来,同时对法院注重司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兼顾与统一的审判工作表示认可。两少年也表示:感谢法院、社会和学校对他们的关怀,今后将听从老师和家长的教导,努力学习知识,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两少年家长和学校表示,将在未来学习和生活中,加强对两人的法制、道德教育,加强监管,防范再次走上错误道路。

    为使两未成年人能放弃包袱,改过自新,法院将对两少年的犯罪记录依照规定进行封存。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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