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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为筹毒资偷朋友相机获刑
发布时间:2012-07-26 10:20:06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丰贤)
为筹毒资,“瘾君子”将朋友相机盗走。2012年7月24日,被告人黄家法被广西巴马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黄家法是一个只有小学文化的无业游民,未成年时经不起别人蛊惑沾染毒品多次被拘留,然而其却不思悔改,经常与毒友混在一起,整日沉迷于毒品的幻海之中。因吸食毒品需要大量金钱,黄家法打零工又挣不了多少钱,于是萌生盗窃筹集毒资之念。 今年5月10日,被告人黄家法到巴马县城粮食小区旁朋友黄强家做客,看见黄强床上放有一台佳能牌IXU220数码相机,于是动起了歪心思。中午12 时,黄强因有事要去办,黄家法与黄强一同出门到该县广场分手后,转身回到黄强家门前,取出黄强平时藏在四楼楼梯拐弯角的钥匙打开房门后,入室将相机盗走。经鉴定,被盗的手机价值人民币1357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家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了盗窃罪。归案后,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已的罪行,是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趁被害人不在家时窜至其家中盗取财物,属刑法上规定的入户盗窃,可酌情从重处罚。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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