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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法院推行“办精品案优质案”工作理念获实效
发布时间:2012-07-26 15:32:22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洪哲)   自2007年以来,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针对院小案少的实际情况,确立了“办精品案优质案”的工作思路,从强化审判力量、确保案件质效、开展案件评查等方面入手,不断提升案件质量。近年来,该院在全市法院绩效考核一直位居前列,案件发回、改判率、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民商事案件调撤率等多项业务目标名列前茅。他们主要采取的做法是:

    一是领导参与,壮大充实审判力量。针对干警人数少、审判一线法官仅有13名法官的实际情况,石龙区院党组提出了院领导当庭长、庭长当审判员,大家捆在一起抓审判,到一线抓落实,班子成员和中层干警带头承办案件,带头接待来诉来访群众,深入细致地做好服判息诉等矛盾化解工作。五年来,该院党组带头参与办理案件累计420余起,有效解决了该院审判力量不足的问题。

    二是“抓两头保中间”,提高案件质效。首先是把好立案关,增强法官和当事人的“双向风险”意识,不让不该立的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其次是趁热打铁,不失时机地做好新结案件的付诸执行工作,尽力做到判决一起,执结一起,杜绝“法律白条”; 再次,真诚、耐心地做好民商事、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沟通疏导工作,尽可能多地将此类案件通过调解撤诉解决,以实现案结事了。同时,通过层层把关、及时汇报、跟踪问效、案件评查等途径,严把案件的事实证据关、适用法律关和办案时限关,确保所办结的案件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三是开展案件评查,督促干警强化责任意识。采取重点评查和常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年两次对判决案件、当事人上访、被新闻媒体曝光、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或督办、发回改判等案件进行重点评查。五年来,该院针对评查工作中发现的瑕疵和问题,及时反馈给案件承办人,责令采取补救措施认真补救并整改,并梳理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针对比较突出的共性问题制定出台了《办案程序规范》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全院审判工作,不断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量。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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