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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婚外生子遭丈夫起诉
发布时间:2012-07-26 15:44:56


     光明网讯(通讯员 康宽梁 胡伟)   婚后妻子生下儿子,可丈夫发现孩子长得不像自己,就单方委托做了亲子鉴定,结果显示儿子不是自己亲生。丈夫愤怒起诉至法院,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要求与妻子离婚,同时要求妻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7月25日,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

    1984年出生的王先生经亲戚介绍了认识了小他4岁女青年黎女士,两人相见时感觉甚好,双方家长对这门亲事也认可。2010年初,两人就闪电式订婚,王先生举债一万余元做为聘礼送给了黎女士。订婚的第二天两人便同居在一起。同居期间王先生怀疑黎女士生活不检点,对自己不忠,两人常常吵架。但此时黎女士却怀孕了,王先生认为是怀上了自己的小孩,就精心照顾妻子。2011年2月份,王先生与黎女士举行了婚礼。2011年5月,黎女士生育一男孩。王先生看着出生的儿子与自己长相差别大,就更加怀疑妻子对自己不忠。2011年11月份,王先生在黎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做了与儿子的亲子鉴定,结论是证实王先生某与儿子没有血缘关系。为此,夫妻间常争吵,两人开始分居。2012年5月,王先生持亲子鉴定书诉至法院,认为妻子违背父妻之间忠诚义务要求与黎女士离婚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认识后不久就结婚,可见双方婚前基础薄弱,婚后双方经常发生争吵,双方现已分居,无和好可能,现原告要求离婚,被告表示同意,故对原告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黎女士隐瞒与丈夫外的异性发生性关系并怀孕的事实与王先生结婚,存在明显过错。由于黎女士在婚姻关系中存在较大过错,并导致王先生遭受巨大的精神痛苦,应适当支持王先生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

    最终,万安法院判令原、被告离婚,小孩由黎女士抚养,并判令黎女士赔偿1000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给王先生。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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