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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讲义气为朋友销售毒品遭判刑
发布时间:2012-07-26 15:34:23
光明网讯(通讯员 韦朝欢)
广西巴马县人黄磊与“粉友”莫世文一起吸食毒品时,受莫世文之托将毒品贩卖给吸毒人员,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与“粉友”一同被提起公诉。近日,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该案,被告人莫世文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黄磊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元。
今年3月10日至11日,莫世文分别在巴马县城新汽车站内、巴马县城城北与巴马高中交界的红绿灯处附近贩卖毒品海洛因给黄辉两次、黄磊一次,共计0.10克。3月11日15时许,莫世文与黄磊在巴马县巴马镇公园路104号“永吉”宾馆202号房内一起吸食毒品的时候,黄辉电话联系莫世文购买毒品,莫世文即将2粒重0.04克毒品海洛因交给被告人黄磊,由黄磊代其将该毒品海洛因拿去卖给黄辉。后黄磊在巴马县城寿乡大道“红太阳”家电城附近将该毒品海洛因卖给黄辉,获款6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莫世文、黄磊明知是毒品海洛因而故意向他人贩卖,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均构成了贩卖毒品罪。被告人莫世文多次贩卖毒品海洛因,属情节严重,依法应予以严惩。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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