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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N个第一次
作者:范正宪   发布时间:2012-07-26 15:17:52


    不经意间,我已悄然迈入“知命”之年,蓦然回首,发现自己经历了人生中许许多多的第一次。有的第一次,会在生命里不断地重复,因而也会随着岁月的长河淡淡流去,不着痕迹;有的第一次,或许具有唯一性,便会深深地印刻在脑海里,历久弥新,耐人寻味,值得咀嚼。

    第一次参加“公考”

    随着“逢进必考”新的用人机制的全面推行,“公务员考试”对现在的许多年轻人尤其是大学生来说,是一个再熟悉不过的词汇了。我作为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的大学毕业生,应该算是时代的幸运儿,那时没有“公考”这回事,毕业仅半个月就到分配好的单位报到了,从而实现了人生角色的重大转变,由农民的儿子变成了“人民教师”。这或许会让如今一出校门,便四处奔波应试应聘求职的学子们羡慕不已,但很显然,在享受被分配“特权”的同时,也失去了自我选择工作、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力和机遇。

    1994年,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我看到了全国法院和检察院系统增编补员、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工作人员的公告。在我的印象里,这样的“公招”,在那个年代还是破天荒的第一次。那时,我正为解决婚后分居问题而到处求人,腿跑细了,嘴磨破了,工作调动却无丝毫进展,而我为之奉献了十载青春的“国企”也即将被“改制”(我所在的学校,是当时全州唯一的企业办学,我的官定身份是“企业干部”)。正当我一筹莫展、求助无门时,招考公告无疑成了最后的一根“稻草”,我便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惶惶然报了名。

    在闯过“笔试”、“面试”和“政审”等道道关卡后,1995年9月,我以综合成绩第二名的身份,被户籍所在地基层法院--我现在的工作单位录用了。于是,已过“而立之年”的我,欣然来法院报到,完成了人生角色的又一次大转换:从中学一级教师变成“头戴大盖帽”的法院书记员,成为法院一名大龄“新兵”,着实体验了一把“意气风发”的快慰。

    事后得知,当时法院招考仅3个名额,报名考试的多达百余人,虽然不像目前上千人竞争某个热门岗位那么激烈,但能顺利“过五关斩六将”实属不易。特别是参加面试时的那种紧张感,至今仍记忆犹新。那时,我已有十余年“教龄”,在三尺讲台上,面对数十名学生能挥洒自如,作监考老师也从容镇定,而突然走进关乎自身命运、决定自己“饭碗”的考场,面对几名肃然端坐、目不斜视的考官,难免手心冒汗,只听得见自己“咚咚”的心跳声,在回答了几个问题之后,才逐渐镇静下来,慢慢恢复常态,开始正常发挥。

    第一次制作庭审笔录

    进法院后,我被安排在刑庭工作。说来真巧,当时刑庭的四名法官,除了庭长之外,其他三人均与我有很深的渊缘:一人是高中时的同班同学、二人是同届校友。由于我之前在一个很偏远的矿山工作,交通极为不便,信息十分闭塞,又没有通讯工具,和大多数同学都失去联系,居然不知道他们三人都在县法院的同一审判庭工作。彼时,我颇有“陈奂生进城”的感觉,一切都是那么陌生而新奇。

    我和三个老同学成为新同事后,我们之间的关系也随之发生变化,贴切地说成了亦师亦友的关系。工作上他们是老师,我是学生。从如何填写送达回证、怎样给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到怎么做庭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再到如何作询问和庭审笔录,怎么组卷、装订、归档等等,他们都毫无保留、耐心细致地讲解,甚至是手把手地示范指导;我则跟学生一样,认真听讲、专心记录、消化领悟、学以致用。生活中我们则是同学、是朋友,互相关心、彼此照应,原来怎样称呼还怎样称呼,想怎么娱乐就怎么娱乐。正是这种良好的关系和融洽的氛围,让我很快适应了新的环境、新的岗位和角色。

    第一次在正式的庭审中担任书记员,我印象特别深。

    那是十月上旬的一天,虽然已是秋天,但依然很炎热。早上7点40左右,我带着一丝忐忑、一丝好奇和更多的期待,第一个来到审判法庭,开始做相应的准备工作。当时我院的办公办案场所较为狭小,设施也比较陈旧落后,当然没有电脑、速录机等现代化的辅助工具,记录就是一本材料纸、一只钢笔、一瓶墨水而已。审判法庭面积不大,房间中摆放着几张简易而破旧的木制桌椅,天花板上吊着四把外漆剥落的吊扇,一转起来呼呼作响,让人有些提心吊胆的感觉。

    那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向某是某小学校长,在与他人发生口角后互殴而致伤他人。案情本身不复杂,但被告人在侦查和起诉阶段,均不承认自己有伤害他人的行为,庭审中也是如此。那天的庭审持续时间很长,从早上8点一直到下午6点多,中途只草草地吃了点午餐。我还依稀记得,由于刑诉法尚未修订,庭审方式以法官主导下的“纠问式”为主、“控辩式”为辅,也不怎么要求证人出庭作证。但是,那次庭审中法庭辩论却异常热闹,双方唇枪舌战,言辞激烈,你来我往,回合众多,而且还特意传唤了三个证人到庭(其中一人仅10岁,由其监护人陪同)。这给第一次作庭审笔录的我,来了个“下马威”,让我紧张而忙乱。好不容易盼到审判长宣布休庭时,才发现自己满头是汗,手臂酸麻,手已不太听使唤,快握不住笔了,上衣也已基本湿透。

    第二天,当庭长审阅完长达67页的笔录后,一贯“吝啬”于褒扬的他,淡淡地说了句“嗯,记录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还行”,让我偷乐了好久。

    第一次撰写典型材料

    1997年5月,院里作了次小范围的人事变动。可能是考虑到我有汉语言文学专科学历背景和十余年“为人师表”的经历吧,将我调整到办公室,从事文字工作。对我这个“叶公好龙”式的“文学爱好者”来说,觉得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舞台。

    果然,我“展现才华”的机会不久就来了。

    是年底,我们接到省高级法院的通知,要求上报一名先进个人和一个先进单位的典型事迹材料,便于在全省法院系统内评选表彰。院领导对这事儿非常重视,安排主任带着我去一个法庭收集资料,准备撰写上报。主任又作了分工,由他负责先进个人材料,对象是该法庭庭长,让我来撰写先进集体材料。

    法庭庭长和干警们得知我们此行的目的后,对主任和我自然是热情有加。在几杯热辣辣的“包谷酒”下肚后,我们围坐在红红的火炉边,开始了“采访”。一说起法庭工作,老庭长一下子仿佛年轻了十岁,从法庭建设与管理,到审判执行、巡回办案、调解工作等等,讲起来头头是道、滔滔不绝,干警们也七嘴八舌、侃侃而谈。这时,我在庭审记录中练就的本领派上了用场,刷刷拉拉记下了密密麻麻几大篇。随着谈话的不断深入,我已“成竹在胸”,觉得那典型材料已呼之欲出。

    从法庭回来后,我加班加点,一气呵成,仅用一天多时间,就将3千多字的稿子写好了,誊写工整后送给分管院领导审阅(那时候,我们全院还没电脑,仅有一台“四通”打字机,多数材料定稿前必须手工誊写),等待着他的表扬。

    大约半小时后,分管院领导来到我们办公室,将我的“作品”放到了桌上,不声不响地走了。我快速地翻看了几页,见他一字未改,心中不由暗喜,觉得一定是自己写得好。当我看到最后一页时,两个醒目的大字映入眼帘—“重写”,后面还有一个大大的惊叹号。我的脸唰地红到了脖子根,恨不能找个地缝钻下去。

    此后,我在写各种文稿时,总是先打一遍“腹稿”,写成后再反复修改,对大小标题仔细推敲,字斟句酌,直到自己满意后才送领导审阅。第二年,我撰写的先进典型材料《高原上的“铁案法庭”》,被省法院内刊《法庭内外》登载,给了极大的鼓励和鞭策。慢慢地,我也整些小“豆腐块”在报刊或网站上,来“滋润”我的文字工作生涯。

    人生的每一个“第一次”,或许是机遇,或许是挑战,或许什么都不是。只要我们勇敢地迎上去,踏实地走进去,坚定地跨过去,我相信,离我们预定的目标就会越来越近。

    我张开双臂,期待着与下一个“第一次”相拥。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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