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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盗窃邻居小孩金吊坠获刑
发布时间:2012-07-27 14:08:05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胜)
江西南昌一女子看见邻居小孩佩戴金吊坠起歹念,趁人不备将吊坠的绳子剪断后盗走获刑。7月27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黄花菊拘役四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2年6月1日下午17时许,夏涛(6岁)、金佳婧(7岁)二人来到被告人黄花菊的店里购买零食。被告人黄花菊见夏涛脖子上戴有一金吊坠,便趁夏涛买东西时,用剪刀在夏涛后面将其吊坠的绳子剪断后,将该金吊坠盗走。当晚21时许,夏涛母亲梅云兰见夏涛脖子上的吊坠不见,就询问夏涛,并与金佳婧的父亲金勇一同来到被告人黄花菊店中并索要回该吊坠。经丰城市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定,所窃金吊坠价值人民币1274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黄花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庭审中被告人黄花菊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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