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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马法院四举措提升案件满意度
发布时间:2012-07-27 15:19:31
光明网讯 (通讯员 覃元梅)
2012年7月27日上午,到广西巴马法院领取判决书的林富对主办法官说,不管你院的判决结果如何,仅因你们法官办案程序合法,判决书制作规范,没有错漏我就信服你院的判决结果,能得到当事人林富的如此赞许,这应该归功于巴马法院针对案件制定的四个措施:
在办案程序方面,该院要求法官在庭前多走访,有必要的都进行现场勘验,院里对需要进行现场勘验的案件给予经费及人员方面的保障。院领导经过多次对法官庭审进行明、暗评查,最后将每个法官在庭审中的不足及如何改进的方法以书面的方式告知法官,并多次举办优秀庭审比赛,使该院法官庭审的规范性、严谨性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对于每一件判决案件,该院先由合议庭合议,再审管办人员审阅才到主管副院长签发,且只有上述三者的意见一致的情况下,该份判决书的判决结果才能确定,以此来确保该院的审判结果能经得起考验。 该院在判决书制作方面制定了三个关卡,一是先由主审法官对判决书的格式是否正确以及有无错漏进行自查,并填写自查情况,再交由该院审管办主查判决书的人员进行校对并填写校对情况,最后交由主管副院长审查并填写审查结果,上述三者均认为该份判决书在格式及文字方面均没有问题的情况下该份判决书才能下发,这样尽最大程度地使该院的判决书在格式上得以统一,文字上的错漏几率降到最低。 在案卷装订方面,该院审结的案件先由书记员排序,再交由主办法官自查并填写自查情况,再交由审管办主查案卷装订的工作人员进行校对并填写校对情况,主办法官及主管案卷装订的工作人员均认为没有问题的情况下书记员才能装订成本,努力地使该院案卷的装订都能合格。 经过上述四个方面的努力,近年来人民群众对该院庭审程序、判决结果以及判决书的制作方面的满意度足年提升。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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