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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瘾君子借换钞票实施诈骗获刑
发布时间:2012-07-27 14:59:01


     光明网讯(通讯员 龙园玲)   家住贵州省安顺市的徐某,是一名十足的瘾君子,2007年4月份因吸食毒品被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公安局强制戒毒一年,2008年8月份又因吸毒被山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公安分区劳动教养二年。近日,其又以假意换钱,实为盗窃的手段盗窃现金2800元,被广西天峨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12年4月12日,被告人徐某以租车为由,叫同村的王某开其轿车从贵州省安顺市到广西天峨县城,当天下午16时许,到达天峨县城大桥头后,徐某发现中国电信营业厅内只有一名女士,在此作案容易得手,徐某让王某在大桥头的电信营业厅附近停车等候,徐某下车进入营业厅拿出2张50元人民币以换钱为借口,趁营业员田女士不注意,从拿给他自己挑选的4400元一扎人民币中抽取了2800元,把剩下的1600元人民币还给田女士后,田女士发觉钱少后,徐某不顾田女士的阻拦,即快步走出营业厅坐上停在附近的王某的轿车逃离现场。当天18时许,徐某逃离广西天峨县时在一加油站被天峨县警方抓获,并追回2800元发还失主田女士。

    天峨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构成盗窃罪。鉴于被盗现金已经追回并发还失主,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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