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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峡法院利用“四法”执结涉党政机关案
发布时间:2012-07-30 11:03:16


    光明网讯(通讯员 马燕)  自开展“涉及党政机关案件”专项活动以来,河南省西峡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项动员大会,严密部署活动方案,积极组织确定人员,巧妙利用四法顺利执结涉及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14案130万余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及时准确向党委政府汇报,赢得党委政府的支持。对于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该院坚持以“三个至上”为指导思想,具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准确把握案件性质,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案件情况、问题所在、解决办法、追求效果,从而赢得党委政府的理解与支持。

    二是周密制定活动方案,案件定人定时定责。为了确保此项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实施,该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进行动员部署工作,制定周密详细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将此次活动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细化,实行定人定案定时定责,使得此类案件能够公正高效、爱党利民的办结处理。

    三是仔细排查涉案情况,准确统计分析案件。对于涉及党政机关案件,该院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进行逐案逐人的仔细摸底排查,在摸底排查的过程中实行排查一案登记一案、登记一案分析一案、分析一案汇报一案、汇报一案解决一案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使得同性同类的案件达到办结一案影响一类的效果。

    四是强力推进互动协商,着力构建和谐司法。在办理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高效执行、和谐执行”的司法理念,在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之间要充分考虑利益纷争、干群关系和社会效果,以双方的权利义务为切入点,做好双方的案内案外互动工作和思想工作,弱化矛盾降低对立,达到双方互谅互解的执行局面,取得双方权益共赢、干群互爱、社会和谐的综合效果。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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