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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怀疑丈夫转移夫妻财产起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2-07-30 11:43:30
光明网讯(通讯员 赖见兴)
本来夫妻关系就紧张,丈夫又把自家工厂的经营者变更为其父亲,妻子怀疑丈夫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遂将丈夫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近日,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不准原告李小香与被告陈炳天离婚。
原告李小香与、被告陈炳天于2004年2月经人介绍相识谈婚,2004年8月登记结婚,并于2005年、2006年、2007年先后生育一女二儿。婚后原、被告经常因家庭琐事吵架,导致夫妻关系紧张。2012年3月,原告李小香发现被告陈炳天将自己家经营的一个工厂的经营者“陈炳天”变更为被告的父亲“陈永光”,并欲将该厂的厂房产权人也变更为“陈永光”,怀疑被告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嫌疑,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一审法院认为,原告李小香与被告陈炳天系自愿结婚,婚后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长,并生育了三个小孩,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虽因家庭琐事和夫妻关系未能妥善处理而发生吵架,伤害了夫妻感情,但只要双方互谅互让,加强沟通,仍有和好可能。且原告并未提供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其要求离婚不予支持。该院遂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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