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一男子因贩卖“K粉”获刑
发布时间:2012-07-30 10:17:56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丰贤)
近日,广西巴马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案件,男子韦信远因贩卖毒品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韦信远系巴马县巴马镇人。2012年5月2日晚11时许,被告人韦信远在该县某娱乐城将1包计重0.5克疑似毒品“K粉”(氯胺酮)卖给梁强新,获款50元,被获报的民警当场抓获。案发后,民警对韦信远藏匿在其朋友莫海强家的69克疑似毒品“K粉”依法收缴。经鉴定,上述“K粉”疑似物中均检出氯胺酮成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韦信远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之规定,构成贩卖毒品罪。案后,被告人韦信远认罪态度较好,且主动缴纳罚金,有悔改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态度和社会危害程度等情况,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