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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亦要养爹娘 法院判决女儿支付赡养费
发布时间:2012-07-30 16:48:39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文涛)
不管你是出了嫁,还是你终身未嫁都要抚养自己的父母,因为这是你的义务。
80多岁的连某夫妇是“儿女双全”的老人,可二老心里并不痛快。因为30多岁的女儿出嫁后就从此不愿再照料他们老两口了。近年来,由于二个老人丧失了劳动能力,要求女儿每月支付赡养费200元,以维持晚年的生活费用和医疗费。可是,女儿与女婿以“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为由,认为赡养老人是娘家子孙的事,与“嫁出去的闺女”不相干,所以拒付赡养费。 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老两口将女儿告到了郑州高新区法院。法官通过调查,得知老两口的儿子还未成家,也无正式工作,确实照料两个老人有困难。所以,就苦口婆心地做连某夫妇女儿的工作,让她明了赡养老人的法律要求。起初,虽然其女思想有些转变,同意对二老尽些孝心,但又以自己生活困难、孩子小需要抚养等为由,提出自己拿不出钱,只能将二老定期接到家里,与弟弟轮流照顾;如果照顾期间二老生病可以付医疗费,除此就不管了。 见女儿对亲生父母这样“刻薄”,法官们就以不便“轮流照顾”二老的理由判令其女不论有何困难,都应每月支付父母赡养费每人100元。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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