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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盗电缆后在列车上被抓获刑
发布时间:2012-07-31 09:42:38
光明网讯(通讯员 丁红)
丰城一男子伙同他人盗窃电缆,在列车上被乘警抓获归案。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破坏电力设备案,一审判处被告人熊有康有期徒刑3年。
法院查明,2012年2月20日晚,被告人熊有康同熊克(已判刑)、熊刚(在逃)在一起商议到丰城电厂二期施工生活区盗窃电缆线。之后,熊克购买了钢筋剪1把,白色棉沙手套3双,将钢筋剪藏于丰城电厂二期施工生活区围墙处。2月21日凌晨,被告人熊有康伙同熊克、熊刚携带3双白色棉沙手套,并找到钢筋剪,来到丰城电厂二期施工生活区,采取爬上电线杆的方法,剪断一挡电线杆上正在使用的电缆线4根,电缆线长共计108米,尔后又剪成8小段。当到另一电线杆盗剪(只剪断1头,长共计80米)时,被该厂巡逻人员发现并及时报警。公安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将熊克抓获归案,被告人熊有康逃走,追缴剪断的电缆线108米。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8629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熊有康目无国法,伙同他人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使用中的电缆线,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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