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暴雨“推倒”围墙伤父子 主人被判补偿3万
发布时间:2012-07-31 11:02:56


     光明网讯(通讯员 卢国伟 张长海)   天降暴雨,父子等人在外排水除险,不料邻居围墙倒塌致父亡子伤。7月31日,依据公平原则,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邻居补偿受害人3万元。

     2010年7月18日夜,淅川县城遭遇强降雨。当晚11时40分,李合强见雨势猛,水往屋里涌,便和儿子李某、侄子一道到屋外排水。不料李合强父子被突然倒塌的张某家围墙砸倒,李合强被送往医院后发现已经死亡,儿子李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共支出11236.46元,农村合作医疗补助3251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无过错,不应承担过错责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张某家围墙合乎一般建筑标准,在数十年一遇的暴雨中倒塌,实为不可抗力,张某对此并无过错。但事故发生与张某修建的围墙坍塌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基于公平原则,张某应对原告方予以适当补偿,具体数额以3万元为宜。



责任编辑: 纪颖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