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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酒鬼认错家门 与房主“混战”获刑
发布时间:2012-07-31 13:03:32


     光明网讯 (通讯员 杨敬)   只因酒后敲错房门发生口角,高某三人将房主及其妻子打致轻微伤,近日高某等3人因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和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2012年2月29日晚9点左右,高某、张某、王某在一起喝酒,酒醉后,高某提出去张某的暂住地坐坐。随后三人来到村里,高某大声的敲门,黑暗中却错敲成了张某家西院的门。房主及其妻子听见院门口有声响,从屋内走出来质问他们,和高某3人进行理论。高某借着酒劲出言不逊,“你们家不能进是怎么的,弄死你。”双方发生口角继而动手打了起来。混乱中高某3人将房主及其妻子打伤,后经鉴定为轻微伤,而他们3人也在互殴中受了伤。3月15日,高某等3人接到电话通知后到派出所接受询问。

    法庭上,被告的辩护人称:这件事是被告喝酒后误敲错门引起的,主观恶性较小,且发生争执的过程寻衅滋事的情节比较轻微,在这种情况下请求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定,高某、张某、王某酒后结伙随意殴打他人,且致二人轻微伤,情节恶劣,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均应予惩处。鉴于三人具有自首情节,且就赔偿问题与被害人自行协商解决并取得谅解,依法可对三被告人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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