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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为争遗产与儿媳对簿公堂
发布时间:2012-08-01 10:24:27


     光明网讯(通讯员 胡应军)   一男子因儿媳未能按照事先达成的继承协议支付已故儿子的遗产,一怒之下将儿媳告上法庭。7月31日,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最终使得当事人双方消除了间隙,恢复了亲情。

    2010年 9月6日,原告谢某因儿子去世与被告王某(原告的儿媳)达成遗产分割协议,约定由被告支付原告因儿子谢某某死亡而产生的继承款153100元,并由被告王某出具了欠条,王某在支付了60000元后由于其认为该协议是建立在重大误解基础上形成的,不同意支付剩余款项。原告多次催讨余款无果,无奈之下只好将儿媳诉至法院。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间的亲属关系,积极地促成原、被告间能消除隔阂,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之下,原、被告间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王某向原告谢某再支付遗产继承款55000元。该协议达成后原、被告也消除了隔阂,恢复了往日的亲情。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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