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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致命丧 法官调解化干戈
发布时间:2012-08-01 10:42:45


     光明网讯(通讯员 董霞)   2012年7月31日上午,在罗山县城关镇东大街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河南省信阳市某局一法人李某某驾车将家住城关镇年仅35岁的邓某当场撞死身亡。双方就赔偿问题发生纠纷,死者的亲属准备停尸到李某某父母家中聚众闹事。

    走投无路的李某某家属来到河南省信阳市城关镇社会法庭,哭诉其丈丈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死者的亲属又要去闹事,请求社会法庭的领导帮忙化解矛盾。

    罗山县城关镇社会法官丁益辉将此事迅速向镇党委、政府作了详细汇报,同时组织工作人员步行到死者家中,立即不等不拖展开人民调解工作。死者父母年事已高,儿子还在上高中,且无其他兄弟,家庭非常困难。丁益辉组织另外几名社会法官在进行调解工作中,注重讲清双方各自应承担的相关责任,讲解相关的法律规定,灵活工作方法,运用调解技巧,一环一环地一步一步地使双方闹事情绪有效地得到缓解。双方渐渐冷静下来愿意接受司法所的调解。李某某家属主动拿出45万元补偿死者亲属,并主动帮助死者亲属安排死者后事,取得死者亲属谅解,双方握手言和。

    一场即将转化为群体性事件得到迅速平息,很好的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作用,定纷止争,如春雨润物无声。这起调解事件,不仅使双方当事人和周围群众明白了学法用法,依法护法的重要性,还得到了镇党委、政府、村委及周围群众的称赞,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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