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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巧搭建亲情桥 姐为妹垫付执行款
发布时间:2012-08-01 16:41:19


     光明网讯(通讯员 韦安龙)   “感谢法官到我家做我的思想工作,为我讲明了利害关系,今天我来替我妹缴纳执行款的。”2012年7月18日,这是被执行人黄小莲的姐姐来到广西巴马县法院执行局,为其妹缴清执行款,并对法官的教育、感化以表谢意。

    申请人罗烦与被执行人黄小莲于2010年确定恋爱关系,不久罗烦给付黄小恋礼金20000元,两人登记结婚,并举行婚礼典礼。2012年2月,两人发生矛盾,黄小莲向法院起诉离婚。2012年5月法院判令黄小莲返还礼金10000元,判决生效后,黄小莲一直未履行,罗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黄小莲离婚后生活困难,尔后就随娘家人外出务工,案件执行陷入僵局。今年7月10日,申请人罗烦向法院反映黄小莲的姐姐现已回家。执行法官随即赶到被执行人家中找到黄小莲的姐姐,向其宣讲了相关法律规定,指出其妹拒不执行可能使法院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会影响其今后正常的婚姻、家庭生活等不良后果。希望其姐姐能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敦促黄小莲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黄小莲姐姐表示愿与仍在外务工的妹妹联系,待日后联系执行法官。

    7月18日,黄小莲姐姐主动来到法院执行局,替妹妹缴清了全部执行款10000元,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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