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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存款起贪念盗窃钱包获拘役
发布时间:2012-08-02 10:37:29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吴昊)
只有小学文化的被告人陈芸芸,到当地农业银行办理存款业务时,趁人不备,将他人钱包盗走。最终,安徽怀远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陈芸芸拘役三个月,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2年5月22日8时许,被告人陈芸芸在中国农业银行怀远县支行唐集营业所大厅办理存款业务时,趁同在办理业务的唐集镇杨村村村民陈某不备,将陈某放在柜台上的钱包盗走,钱包内有人民币1020元和港币10元。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全部赃款并已返还失主。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芸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合法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事实、罪名成立,适用法律正确。被告人陈芸芸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其行为亦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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