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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深处巡回忙
作者:黄恺 发布时间:2012-08-03 10:04:32
常常会有老百姓用一句俗语叫“赢了官司输了钱”,来形容打官司的成本过高而得不偿失。因为老百姓打起官司来路途远、花销大。有时会因打官司成本过高而进行利益衡量,甚至会在得失心理的影响下放弃诉求。
兴安法院民一庭法官黄恺、熊甜甜在提起居住在大山里的老百姓打官司难,法院办案也难时,深有体会。 2012年7月20日,他们早上7点从兴安县城出发,把巡回法庭用的国徽,横幅等设备装好,在路边买了点早餐吃完,就沿着省道出发驱车80多公里,再转入通向金石乡的公路,到达该乡深山来开庭。 当我们顺着山路,七拐八拐地行驶到山顶时,发现没有下山的路,只有一条小道,而且还是泥巴路,稍有不慎就会容易滑倒,我们只能徒步进村。到达村里后,把国徽挂在村委会大楼的外墙壁上,把巡回法庭的横幅挂在国徽下面,再到老乡家里借了几张木质的桌椅板凳,不一会儿就组好了一个简易巡回法庭。庭审开始后,为了又快又好的审理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根据双方争议的焦点入手,及时做了双方的调解工作,原被告握手言和。 “法院有专门用于开展巡回审理的车辆,我们法官多跑几回,就可以为当事人省去许多开支。我们辛苦点,当事人打官司就会轻松点。”黄恺说,巡回办案目的是让老百姓不冤枉花一分钱,还要案结事了。 开展巡回审判进乡镇活动年,是兴安法院能动司法、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最好诠释,用群众听得懂、看得明、信得过、靠得住的方式解决纠纷,既体现出法院体恤民情,切实转变工作方法和作风,又能更好地便民、利民,彰显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截至5月底,我院共巡回审理案件59件。 开展巡回审判,不再“坐堂办案”,而是“背起国徽去开庭”,拉近了法官与群众的距离,让司法公平正义像太阳一样普照乡镇,温暖了群众的心房。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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