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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法官有感
作者:唐艳丽   发布时间:2012-08-03 10:20:09


    进入法院工作已半年有余,作为一名刚刚跨出校门的年轻司法实践者,这短短的岁月已让我开阔了视角,对法律有了不同的认识。

  工作,让我这学习法律专业4年的纯理论者走上了实践之路,原本条条框框的法律条文现在在脑海中已经活灵活现。再面对众说纷纭的学者言论时,少了学生时代的盲目跟从,多了一分理性的探析。

  我经常感叹立法者的智慧,因为一个法律条文,寥寥几字,就要应对大千世界的纷繁复杂。我更感叹我们司法工作者的智慧,因为我们需运用一个的法律条款,解决各种有细微差别且不能忽略的纠纷,并得出一个公众可接受、可期待的结果。

  现在法院工作中,民事审判非常注重调解率。目的很简单,调解的结果是双方当事人合意的最终表现,能够最大程度的降低当事人对事情解决结果的抵抗情绪,解决积怨已久的矛盾。对我们来说,调解能够成功肯定是好事,但当当事人双方想法差异太大,无法达成一致时,判决成为了不可避免的结果。这时,我认为,一位优秀的法官,在将判决书上的法律逻辑阐述的相当完美的同时,还应懂得将你提出的“结果”让双方当事人接受,用理性的法律指引感性的群众。这样,我们的判决就能达到与调解相同的效果,成为疏通社会矛盾的良道。

   俗话说的好,说到容易做到难,在我理解了这些道理之后,我希望,我能在以后的工作当中运用自己的知识与智慧,解决民众的矛盾,成为一名以严谨法律逻辑与高度情商并用的优秀的人民法官!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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