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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官必须牢记的崇高使命
作者:胡乡荣   发布时间:2012-08-03 11:17:41


    人民法官的崇高使命是什么?也许很多人都会有不同的观点,我也曾经不断追问自己,虽然大概知道法官应该做些什么,但对于自己必须牢记的最崇高的使命是什么,总没有一个鲜明的唯一的概念。看了8月2日的《人民法院报》刊登的周永康同志与近期交流任职的公安厅局长集体谈话时强调:“牢记使命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维护一方平安,服务一方百姓”后,我就立刻联想到了我们人民法官必须牢记的崇高使命,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大道至简呀,让我对人民法官必须牢记的崇高使命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

    人民法官心中装着天平,依法审理各类案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其主要工作职责。而怎样才能正确履行法官职责,首先必须从思想解决最根本的问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必须牢记的崇高使命是什么?我认为人民法官必须牢记的崇高使命是:讲政治、保平安、促和谐、树公信。

    讲政治是人民法官首要使命。人民法官从事的国家审判工作,审判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我们所从事的职业是非常神圣的,责任是非常重大的。作为人民法官要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在工作生活中要时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时刻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增强政治敏锐性,做到头脑清醒、政治坚定、旗帜鲜明,使自己的思想认识行动自觉统一到党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毫不动摇地执行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地完成好上级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保平安是人民法官的重要使命。“稳定压倒一切”。作为人民法官首先要牢固树立维稳意识,在思想上行动上做到“为一方百姓,保一方平安”,在执法办案中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关心关注群众的安危冷暖,认真听取群众的合理诉求,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排难解纷,尽心尽力化解矛盾纠纷,认真排查化解涉诉信访隐患,确保不出现因法官自身原因引发矛盾激化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同时要注重提高自身安全意识,落实庭审安全措施,强化安全管理责任,积极防范法院和法官安全事故的发生。

    促和谐是人民法官的目标使命。人民法官的最大工作目标就是“案结事了人和”,最终最高目标就是“人和”,所以“促和谐”也是人民法官必须时刻牢记的崇高使命。这就要求法官在执法办案中强化“和为贵”的执法理念,学习弘扬我国先进的“和文化”,把“和文化”灵活运用到审判实践中去,形成独具特色的法院“和文化”,加强法律宣传、案例引导、司法建议等工作,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争取达到“无讼”目标。在案件进入诉讼阶段,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兼顾“公平与效率”,在内强化法官调解工作能力和正确适用法律的能力,在外尽最大努力争取促进和谐结案的社会力量,做到息诉止争,和谐结案。

    树公信是人民法官的最终使命。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强调“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治的统一、尊严、权威”,司法权威怎样树立起来,除了国家和社会的推进外,人民法官负有义不容辞的光荣使命。要树立司法权威,人民法官首先要提高自身的司法公信力。“公信”望文生义,首先是“公”,只有“公”才会有“信”。这就要求我们法官在执法办案中始终坚持公正廉洁,不但要提高审判业务能力,还要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同时还要加强法院宣传,争取最广大的群众认识、理解、支持、认可并最终信任法院和法官的工作。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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