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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失火兄弟反目 谷城法院调解言和
发布时间:2012-08-03 11:29:01
光明网讯(通讯员 谷法轩 朱正东)
湖北省谷城茨河镇下磨石村姓别的两亲兄弟,因山林失火赔偿发生纠纷,在湖北省谷法院的成功调解下,兄弟俩握手言和。
2011年6月10日下午,别永全请邻居肖某铲田埂,在烧杂草的过程中,不慎将其兄弟别永群承包的山林烧着,过火面积8亩多,烧毁了部分树木。为此,别永群向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5万余元,双方为此争执不下,兄弟俩反目成仇,纠纷越闹越大,林业派出所、镇林站、镇综治办、茨河镇公安派出所、村支两委等部门先后多次调解长达9个多月,双方谁也不肯让步。 2012年3月,谷城法院受理后,庭长朱正东与法官付帮武,多次找到双方当事人、双方的亲属调解。在调解中了解到,双方亲属也不希望他们对搏公堂,双方争的只是一口气,认为对方烧山过错在先,至始至终对方没有丝毫的歉意,同时,对烧山的损失评估不一,要求重新进行评估。法官们了解真实情况后,帮他们算了一笔帐,认为,如果重新评估,将产生一笔不小的费用,加重了双方的成本,作为法律部门不希望增加新的费用。在法官的诚恳调解下,两兄弟及亲属们接受了法官的建议,达成了一次性赔偿1.7万元的协议,两兄弟握手言和。 6月28日,签定调解协议书当天,别永全的儿子别远亮当场亲切地对别永群喊了一声“小爹”。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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