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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古稀老人还款到耄耋老人家
发布时间:2012-08-03 11:33:32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永军 张武君)
“我今年已经82岁了,收入微薄,生活困难,感谢法院为我要回了血汗钱。”在领到1200元的执行款后,吴德胜老人连声感谢陕西省洛川法院的执行法官。
7月30日,陕西省洛川县法院在立案当天便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执行案件,化解了两位老人之间因借贷而引起的纠纷,赢得了权利人的赞扬。 吴德胜今年82岁,刘二波74岁。2009年12月刘二波跟吴德胜借了2000元,2011年3月刘二波偿还了800元,并出具了一张1200元的欠条,约定半年后归还。半年后,刘二波仍然没有偿还债务,2011年12月吴德胜将刘二波起诉至洛川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由刘二波偿还吴德胜债务1200元,于2012年3月1日以前一次性付清。判决生效后,刘二波仍然没有向吴德胜还钱,吴德胜遂于7月30日向洛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当天,执行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都是高龄老人,行动不便,便在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同时,将被执行人接到吴德胜家中进行和解。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多讲法律,多讲事实,多做思想工作,逐步消除双方的对立情绪。经过执行法官的努力,当天刘二波将1200元偿还给了吴德胜,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该案的快速执结,体现了法院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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