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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骗财一人分饰两角 航空梦破碎获刑一年
发布时间:2012-08-03 14:05:41
本网讯(通讯员 周元卿 亓静)
以空姐名义网上发帖,称有认识的人可以帮忙进入航空公司;等到有人询问时,再将人介绍给另一个“自己”,大费周章的黄某一人分饰两角,以此手段骗取王某4万元。近日,被告人黄某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9岁的黄某大学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到理想的工作,他多次到航空公司面试却总以失败告终。在此过程中,他接触到了很多与他有着同样梦想的人,并渐渐打起了这些人的主意。2010年8月份,黄某在“空姐网”上发布了一条消息,大概意思是“我是一名空姐,此工作是通过一个人办理的,如想当空姐请和我联系”,并留下自己的QQ号。消息发布没多久,就有一个女孩王某跟他联系。“我把另外一个QQ号告诉了王某,然后再用自己的身份去跟他沟通。”黄某供述称,“她说想进航空公司,我们聊了几次之后我感觉她很信任我,于是我就约她见面。” 8月13号,黄某见到了王某和王某的妈妈。“我告诉她在航空公司有熟人,通过关系可以办理当空姐的事,总共费用要十二万,分三次交,每次过一关交一次钱。”黄某说,“如果想办的话下次交钱,签合同办手续。”信以为真的王某三天后就给了黄某4万元,两人还签订了一份就业协议书。 在其后的8月份和10月份,黄某两次通知王某去参加某航空公司的面试。“这些面试都是航空公司的正常招聘,跟我没关系,我只是帮王某从网上报个名。”黄某在庭审中说。后王某都没有通过面试,黄某便以其他人关系太硬,把名额顶了等理由搪塞,让王某再等机会。2011年5月份,黄某干脆更换了电话号码,发觉受骗的王某只好报警。 “我确实认识航空公司的招聘主管李某,四万块钱大部分都用于找关系请客吃饭了,”黄某在法庭上为自己辩解,“还有几千块钱我自己参加面试的时候用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在公安机关曾多次供认诈骗王某的经过,其所称委托的李某坚决否认与其相识,其工作单位亦无相关业务或者能够提供相关便利条件,其所谓的付出的努力也仅仅是提交简历、通报信息,并无履行受托之事的关键行为,现有证据证实其没有能力帮助被害人成为航空公司的空乘人员。而且,在无法完成受托事项的情况下,被告人黄某并未按照约定退还所收钱款,反而逃避被害人的追讨,可见其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因此,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被害人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最终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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